平度市食在平度发展促进会

PINGDU Food Development Association

公告通知:
管理办法
查看会长单位 查看协会章程 查看会员单位
会员管理办法

第五章 会员管理

最近更新日期:2018-12-05

第十条  本会建立会员联络制度,单位会员应设联络代表一名(工作对接人)。 联络代表受单位会员法定代表人委托,代表该单位会员与本会进行日常联络;个体会员应当由其本人在本会履行职责。

第十一条  本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录,并录入会员管理系统。会员信息事项发生变更时,须及时通知本会作相应变更记录。 会员发生下列情形时,应自发生该情形之日起 15 日内函告本会:

(一)变更注册地、营业范围、主要营业场所及与协会联系方式;

(二)变更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;

(三)单位重组、分立、破产、解散及撤销;

(四)本会要求或会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;

(五)变更单位会员代表人或联络代表。


上一条:[第四章 会员服务]
下一条:[第六章 会费]

扫一扫关注公众号

扫一扫访问手机版

联系电话

130-0000-0000

食在平度

聚焦当下

着眼未来

移动版二维码

移动版